原告:李*辉,男,土家族,湖南省澧县人。原告:李*,女,土家族,湖南省石门县人。原告:李*玲,女,土家族,湖南省石门县人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马世珍,石门县先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,代... 查看详情 >>
公诉机关澧县人民检察院。被告人宋*,曾用名宋世*,男,1980年7月11日出生,湖南省澧县人,汉族,初中文化,务工,住澧县。因涉嫌放火罪,于2020年2月22日被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... 查看详情 >>
公诉机关澧县人民检察院。被告人李*生,男,1961年9月20日出生于郴州市北湖区,汉族,高中文化,无业,住郴州市北湖区。因涉嫌交通肇事罪,于2018年8月17日被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... 查看详情 >>